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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2024年自主课题与开放基金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18年,依托于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围绕石墨烯燃料电池新型储能电池相关的电化学能源材料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的基本任务是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会聚国内外优秀科研人员,在电化学能源材料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及应用研究,培养造就高层次科学技术研究人才。实验室鼓励与电化学能源材料相关的学科交叉和创新研究,特别是针海洋电-氢耦合产业关键技术的研究实验室拥有国内首台环境球差透射电镜、扫描电镜、X射线光电子能谱X射线粉末衍射仪、拉曼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燃料电池测试仪、比表面积测试仪、原子力显微镜、电化学工作站等一流科研设备,可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为推动电化学能源材料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学术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作用,实验室特设立自主课题和开放基金,资助国内外优秀研人员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一、资助方向

(一)先进电化学催化材料:开展高性能催化剂的原子水平设计和可控/宏量制备,用于电催化氧还原水分解、氨氧化、精细化工品的合成、电化学传感器

(二)石墨烯基电化学能源材料:开展以石墨烯在电化学能源领域应用为导向的基础和应用研究,以满足石墨产业化应用的要求,具体包括石墨制备、石墨烯在二次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三)新型电化学能量存储与转化材料开展高性能离子电池、锌离子电池、金属-空气电池、锂-硫电池蓄电池铁镍电池等储能器件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申请须知

(一)自主课题申请人为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

(二)开放基金申请人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之外的人员;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请的领域内具有相当的理论和技术积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研究论文;特别是鼓励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申请课题应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研究内容须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

开放基金以本实验室研究团队为依托,申请人须预先确定本实验室的合作人员,并征得合作人员同意;合作人员需切实督促申请人依据项目合同书开展工作,若申请人未能按质按量结题验收,申请人和合作人员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基金。

三、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自主课题与开放基金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执行期一般为2年,经费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课题经费的发放时间、额度及要求,均按《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经费管理办法》和广西大学财务制度规定执行。项目结题考核优秀的自主/开放基金,实验室将滚动支持。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

1.材料费;

2.分析测试费;

3.劳务费(只能发放给无工资收入的博硕士研究生等,不超过总经费20%)

4.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5.差旅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费用,以及邀请国内外专家来访的差旅费、住宿费等,标准按广西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不超过总经费20%)

(三)课题完成后结余经费的处理:项目结题后1年内收归实验室。

、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请申请者填写《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附件),并将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加盖公章)寄至本实验室,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xdhxzdsys@gxu.edu.cn

(二)申请书经形式审查合格后,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最后由实验室主任批准。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必须按照要求在接到通知10天内与本实验室签订合同书,合同书的预期成果和经费开支预算原则上应与申请书一致。

(三)开放课题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11月15日。申请书及申请细则详见附件,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联系。

五、项目及成果管理

(一)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书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每年12月30日前向实验室提交进展报告,按照预算执行项目经费使用。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须改变或推迟计划,应提前30天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课题结束或终止,须进行结题答辩汇报,并向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归档,由实验室组织验收:

1.研究工作总结或终止报告;

2.学术论文或专利等成果扫描件和电子文档

3.有关课题研究的技术档案及资料的清单目录;

无故逾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者,取消其今后在本实验室申请课题的资格并保留追偿已划拨经费的权力。

(三)实验室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及进展情况,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

(四)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特殊情况由合作双方协商决定。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研究成果如需评奖时,由双方联合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发明时,广西大学必须作为合作单位,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五)由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研究者发表成果需注明

中文: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南宁530004,中国。

英文: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Electrochemical Energy Materials, School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Guangxi University, 100 Daxue Road, Nanning 530004, China.

成果署名单位,重点实验室必须排前两名方为有效,且广西重点实验室不能同时署名。

)科研成果的发表必须遵守科学道德,如果存在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基金课题将予以取消,并由项目负责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3号楼

邮箱地址:gxdhxzdsys@gxu.edu.cn

电话0771-3233718

邮编:530004

 


  

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

                             20241015